火锅店“碰瓷”米其林,被判赔百万!别乱抱大腿了
文字:文博
来源:见火锅餐(ID: hgcj 6666)
01火锅店宣传“碰瓷”米其林被判赔百万!
在美食界,“米其林”三个字背后代表的是舌尖美味、无上荣誉,以及品味、优越感。但近日,有火锅品牌却和它牵扯了宣传纠纷。
扬子晚报消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江苏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火锅品牌为宣传推广擅自借用“米其林”声誉,判赔100万元案例入选。
原来,浙江一餐饮管理公司自2017年起创设了“三x牛腩”品牌,其官网及实体店使用“一份吃得起的米其林牛腩”、“小品牌坚持大理想、立志做米其林牛腩”等宣传用语,并通过多渠道宣传介绍。
这一行为被主张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米其林起诉。终审判决认为,这种行为涉嫌借用《米其林指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为自身获取竞争优势的不正当手段。五谷养生粥
最终,法院判令餐饮公司赔偿米其林公司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牛腩火锅加盟店赔偿2万元。
宣传材料的一部分
对此,危机公关专家梁玉桥认为,商家做“米其林牛腩”的初衷可能是为了向米其林致敬,或者表达一种成长的愿望,但这句话违反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如果你想申请成为米其林餐厅,你不用花一分钱,它的评估也是免费的。只要你在菜品、环境、服务,包括酒的搭配上用心,经得起米其林神秘访客10次以上的拜访,就有机会评价(目前只有上海、北京、广州、成都四个城市有这个指南)。
02餐饮界“傍名牌”营销纠纷屡见不鲜
克隆稀有装扮
各行各业的品牌,包括餐饮&;门店,为了提升知名度,增加消费者,会选择多种营销方式。
其中,如果能以较低的成本达到宣传的目的,一些品牌会选择“傍名牌”、“抱大腿”,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与竞争对手混淆,从而误导消费者购买。类似的现象在餐饮行业也很常见。
1.小方牛打广告称“油炸界的海底捞”,被判赔偿95万元。
作为著名的火锅店,海底捞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言而喻,可谓“大户”。
小方牛成立于2014年,主营冀菜,在河北家喻户晓。2021年11月,海底捞公司将其告上法庭,原因是其在餐厅装修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中使用“海底捞”字样,并突出“海底捞”字样,间接引流自身。
◎图片来源:餐饮企业老板内参
虽然这个广告语是从消费者身上提炼出来的,有些话消费者可以说,但是作为商家,他们不能说。
烤面包片
因为无论是海底捞还是米其林,都已经成为一个专有名词,代表着一种被社会认可的特征或品质,不能随便使用。
历时两年,今年5月海底捞胜诉。法院判决河北小放牛公司停止本案使用,公开消除影响,并赔偿海底捞公司经济损失及诉讼费用95万元。
2、茶色、今日油条等疯狂蹭主商标
众所周知,现代中国茶铺是长沙的一个网络名人茶品牌。2019年,“茶严观色”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广州罗绮公司起诉其商标侵权。
前者从2013年开始使用,逐渐成长为奶茶知名品牌,后者虽然先注册了四字商标,但并没有任何真正的商业行为。因此,2020年4月,法院驳回了罗绮公司的诉讼请求。
后来,店主摩登中国茶叶店愤怒了,反诉茶言观色相关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在官网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上使用相同或近似装饰的logo设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最终,“现代中国茶铺”胜诉,获赔170万元。
类似的事件还有今日头条VS今日油条,在店名、早餐菜单、室内装修、宣传语言等方面都“借鉴”了前者,并在网络上迅速走红,吸引顾客购买打卡。
而且其母公司还注册了“多多饼”、“当日面”、“抢饼快”等商标,明显是在向大品牌靠拢,蹭热度。
3.明星旁边:鹿晗的炸鸡,周杰伦的茶...
除了大牌,还有很多餐饮品牌和门店“傍明星”做宣传。比如今年6月29日,鹿晗起诉炸鸡店,冲上热搜。
原来,某餐厅在“饿了么”外卖店销售产品“一桶鸡+可乐”,产品首页图片中有鹿晗肖像,与肯德基品牌代言的图片高度相似。
最终,法院判决餐厅赔礼道歉,并赔偿鹿晗经济损失5000元,而星牌餐厅于今年2月被注销。
这种事件并非个例:加盟品牌以周杰伦的名义招商;杭州某餐饮公司在微信官方账号和官方微博使用了明星杨颖手拿饮料的照片,最终获赔100万元并道歉...
03打虎还需自身硬“傍”来的名气,实难走远
现在是注意力经济时代,每个品牌都在不遗余力地抢夺顾客的注意力。没有人想要“热度”和“流量”,但要注意紧挨着名牌和顺势而为的区别。
如果打造名牌的目的是打造自己的品牌,那就是顺势而为,但如果只是作为营销手段,那简直就是名牌。
比如巴努的一句原话“服务不是巴努的特色,毛肚和蘑菇汤才是”直到现在还被人津津乐道。他和小方牛的区别在于,他没有把所有的话说完,让消费者自己加上词组,达到理解的效果。
同时也要注意:只有自身实力足够硬,才能触动CP感,达到锦上添花的效果。
关于这一点,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快餐行业的麦当劳和汉堡王,汽车行业的宝马和奔驰,手机领域的荣耀和小米。他们形成了良性竞争,共同进步。
另一方面,如果你和竞品的位置不对,实力相差太远,那么无论你“傍”了多少人气和名气,都有可能火中取栗,进而成为流言蜚语,付出法律代价。
主动碰瓷的品牌,罚款,取消取消都是有目共睹的。尤其是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还点名茶美色不正当竞争案,青椒碰瓷案。
所以,这里也给餐饮人的日常营销提个醒:未经授权或签订合同,不能直接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商业宣传;不得将与本企业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不要复制或窃取品牌设计、产品标志等。
同时,大家要有足够的知识产权意识,尽早做好商标布局。有些火锅餐饮品牌一开始可能没有及时注册商标,反而给了一些投机者可乘之机,让多年的心血付之东流。
参考资料:扬子晚报、餐厅老板内参、钛媒体。